美国移民可享有的社会福利政策
中美网美国留学 www.usaer.net 2013-07-09 编辑: lily
政府房 Government Housing
为了保证人者有其屋,保证低收入者也能住房,加拿大政府每年都拨款建造大批的政府房,由政府委托的专门公司管理,以极低的价格出租,而且往往是很漂亮的大楼。什么人可以申请呢?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,但它的特殊收费方式把有钱人自动排除在外,基本收费原则是按收入的百分比交租,通常是月收入的 25% 至 30% 。如你的月收入只 1000 元,你只需拿出 250 元交房钱即可,而你住的可能是二室一厅的、三室一厅的大型公寓。但如果你月薪为 10000 元,就要拿出 3000 元交租,当然是不合算了,有这笔钱,买房都绰绰有余了。有一点需告诉大家,中国人申请政府房的人很少。因为凡住这种房子的多为低收入家庭,属社会底层,所在地区往往是卫生、治安状况不如其他地区,中国人往往很关心子女的生活环境,因此宁可多花点钱,也要找一个“好地区”。
收入保障津贴 ( GIS )
如果你有很少或没有收入,可以申请每月的收入保障津贴。收入的定义是包括来自其他国家的养老金、生活费、工资、失业保险福利以及劳工赔偿金或福利等等入息。你的收入愈少,得到的收入保障津贴愈多。如果你己婚,你的配偶的收入在计算你应得之 GIS 数目时会被考虑在内。 GIS 须按年度重新申请。
配偶津贴 ( SPA )
如果符合下列条件,你亦可领取配偶津贴,这是用来额外津贴那些只靠一份高龄保障退休金为生的夫妇的 :1 、年届 60 岁与 65 岁之间、配偶为领取高龄保障人士。 2 、总收入不超过规定的数额。 3 、在 18 岁之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 10 年。 SPA 须按年度重新申请。此项津贴可继续发放,直至你再婚或年届 65 岁为止,甚至配偶去世这项津贴仍可继续发放给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