盘点美国高等教育具有的特质
中美网美国留学 www.usaer.net 2013-10-23 编辑: lily
集权制和分权制,孰优孰劣?这是高等教育管理中的一个基本理论命题。只可惜,社会科学命题无法像自然科学命题那样,可以在严格控制的实验室环境中去验证。美国高等教育370多年的发展历史,可能是对弗里德里克-哈耶克提出的“自发演化”命题所做出的最有力的实证支持。
美国的高等教育制度具有一定的特质,伯顿-克拉克将其称为“市场型”,区别于欧洲国家的“科层型”和英国的“学者寡头型”;马丁-特罗将其称为“联邦分权制”,区别于欧洲国家的“中央集权制”。本书对于美国高等教育模式的概括是:“没有限制、不断创新、融合新老观念,并不时受到欧洲院校的影响。”
欧洲大学比美国大学早建五六百年的时间,可以称得上是美国高等教育的鼻祖。但是,从欧洲到新大陆的移民不仅在美洲大陆创建了一个新型的国家政体,而且也在那里创建了一个新型的大学系统。美国与欧洲高等教育制度之间的差别,主要体现在“多样”与“自由”两个方面。美国具有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机构,满足了学生多样化的需求。而且,学生、教师、学校组织、社会利益相关者都有较大的独立性和自由度,可以自由选择、自由决策。
第一,美国宪法规定,联邦政府不直接管理教育(包括高等教育)事务,教育事务由各州来管理,州议会或州政府向大学颁发办学特许状。因此,在美国不是仅有一个高等教育系统,而是有50个彼此不同的州立高等教育系统。
第二,大学是独立法人,各级政府不直接干预大学内部的事务,大学享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。由校外人士组成的董事会是大学的法人代表,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,董事会任命校长,由校长为首的行政系统承担较强的管理职能。
第三,校长负责学校行政系统的管理,教师与大学的关系是雇用合同关系,教师权力相对较小,但是不同职称教师之间享有比较平等的学术权力。
第四,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大学,办学资源均来自多个分散的渠道,不存在某一个机构或团体对于大学资源实施垄断,乃至对其绝对控制。
第五,形成了公立/私立、宗教/世俗、学术/职业、四年制/两年制等多层次和多类型的格局,各高等教育机构特色鲜明。
第六,竞争是整个系统的发展动力,为了赢得学生和资源,学校与资源提供者之间建立了直接的供求和服务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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