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分经验分享:托福独立写作准备
中美网美国留学 www.usaer.net 2014-08-24 编辑: usaedit1
在国内的时候,写文章如探囊取物,手到擒来,洋洋洒洒下笔千言者不记其数。临走时家人对我很有信心,认为只要语法词汇一过关,其他不敢夸口,写作要得高分肯定不难。
然而第一次IBT,甚至自以为语言不会有问题了的第二次IBT,作文都只得了勉勉强强的20分。第三次IBT之前我忙于学业,没有专门复习语言,写作文竟然令我大跌眼镜得完成了飞跃。
无独有偶。在预科读12级英语时,我因为手疾已然发作,无法用电脑写作,这意味着我无法在创作同时对语言精雕细琢。也正因此,我总在写作前把提纲列得尽可能详细,把思维的纹路一一理清才下笔,方便我写作时更专注于语言运用。
结果是令人惊讶的:我明知道就算如此的煞费苦心也无法让我运用的语言和读11年级英语的时候相比,当时班上还有一个本土学生,英文水平是谁也比不过的,然而学年终,学校嘉奖优秀学生时,平时一直对我冷漠的英语老师,竟然丢弃了她最喜欢的那个女生,也丢弃了那个本土学生,而把写作能力突出奖给了我,热情洋溢的夸奖我的写作比起11年级有飞跃般的进步。
更奇怪的是,在加拿大接受教育的时间越长,写作对我来说竟显得越困难。便以给我带来奖状的12年级英语写作为例,拿到奖状时的感受不像11年级时拿全班最高分的心情——我不认为那个奖状舍我其谁,我想起每次为提纲苦苦思索,熬到凌晨3点,再不动笔就交不上作业时才勉强下笔的痛苦,我以为那一刻的荣耀不是真的。
三年的经历让我反思:什么是写作。中国写作的教育和美加有何区别。想在写作上拿高分,IBT考生应该秉持怎样的准则。
端正态度,把握写作的本质目的
从小学开始,每个人就在接受写作的训练,记叙文,描述文,议论文。。。各种文体的练习作了一遍,上初中再练,练到高中,问题的区分已经不再重要,只要得到一道题,能写出抓人眼球的文章,就是目的。为了拿高分,多少考生极尽铺陈排笔之能事,以辞藻之华丽为第一要务,争奇斗艳,极度忽视文章的实用性。浮华之风流至今日不绝。猛然跳出个人来问,“写作是什么?”百人之中,可有一人知晓?
追根还要溯源,文章由语言组成,文章的功能就是语言的功能。人类创造语言,目的是为了表达,因此文章的主要目的也是表达。而在语言的表达形式外,文章还有个以文字符号在介质上记载的形式,所以文章之所以成文,是为了记录某刻的表达,流传于世。
人类可以表达的事物有两种类型:一是私念,表达一时之心情,感悟,决心,等等;二是公务,表达一件大事的行动步骤,如计划书,或某项行动的可行性,如议论文,等等。文章分品格,可刚可柔,就是从这公私分明上来。上乘的文章往往刚柔并济,用的是公理私情一起上的招数,打击面广,能拍中的软肋多,因而说服力大。换个大家熟悉的概念就是合情入理。
写文章的目的如果找到,写作的手段也就有迹可循。所谓对症下药,写作也当如此。动笔前要明白自己的表达对象是什么,即写作目的。针对这个写作目的,应该使用怎样的手法表达最动人心。如果是记叙文,旨在记录,那当然要多多形容,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交代得越清楚明白、越跃然纸上,越好;——如果还能夹杂恰到好处的修辞,那简直是千古奇文。
但IBT要求我们写的是根据自己的见识经历,经思考而做的议论文章。议论的品格可以不相似,从议题着手,因地制宜。比如一道机经作文问你愿不愿意写与家常同居。涉及私人情感太种,可以化百炼钢为绕指柔,所有论段都以一个情字为出发点,处处以情动人。
再如一道机经问是否应该在大学期间博学兼收,既关联个人兴趣之所在,也关乎未来发展,于情于理都讲头,可以刚柔并济。也可以完全据理驳斥,字字力透纸背,句句如黄钟大吕,振聋发聩,掷地有声。一言蔽之,若不能刚柔并济,便要或者至刚或者至柔,——即一定要说服读者,不能说服,也得让读者有极深的印象。